创文呼唤更多“无烟单位”
宋维宙(廉江)
控烟禁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有效开展公共场所控烟禁烟工作,建设更多“无烟单位”,是湛江市创文工作的重要一环。
建设更多“无烟单位”需要监督。实践告诉我们,公共场所控烟禁烟是难度很大的工作。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助推创文,任重道远。记得2013年创卫期间,为大力整治和彻底改变控烟不力的局面,湛江市有些单位对症下药,推出新举措,在本系统内设立控烟禁烟监督员岗位,让监督员上岗协助做好控烟禁烟工作,效果不错。应该说,在公众自律意识还有所欠缺的现实背景下,控烟禁烟的确需要监督。现在,创文工作不妨从实际出发,借鉴这种做法设立控烟禁烟监督员岗位,以取得实效。
建设更多“无烟单位”需要榜样引领。例如,教师、医生和公务员应当做好表率,在公共场所控烟禁烟工作中主动作为。教师身为青少年言行的向导,应把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作为自觉行动,引导青少年远离烟草。可以想像,如果教师在青少年面前“吞云吐雾”,就容易给青少年造成负面影响;身为医生,他们对吸烟的危害,比一般人知之更多。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甚至不吸烟,以便在公众面前树立健康的形象,应是医务人员的“分内事”;身为公务员,他们更应知道控烟禁烟的的意义特别是对创文工作的积极意义。因此,公务员确有责任率先垂范,为净化公共场所环境,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贡献。
当前,湛江市各地应创新机制,巩固成效,强化他律,树好榜样,建设更多“无烟单位”来开创控烟禁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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