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再发力“海淘”更省钱

湛江日报 2019-04-12 08:38

本报讯(记者陈彦通讯员湛关宣)4月11日,记者从湛江海关所属霞海海关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进行调整,从4月9日起,下调对进境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其中对进境食品、药品等行邮税税率由15%降至13%,对进境纺织品、电器等行邮税税率由25%降为20%。

据了解,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其征收对象是超过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包括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等。依据海关总署2010年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或税额在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于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按行邮税征税。

湛江海关关税处负责人表示,此次行邮税税率调整,是自去年11月以来,5个月内第2次下调个人行邮税。此次降税涉及的商品多为深受消费者喜爱的日常生活用品,如婴儿奶粉、纺织品、箱包、手机和数字照相机等。

“4月9日降税后,无论是出国旅游购物,或是从国外行邮的个人物品进口,消费者都会感受到减税带来的“红利”。简单来说就是"海淘"买东西更便宜了。”霞海海关非贸审单科负责人介绍。以从境外购买两个某品牌价值5000元的女式挎包回国为例,其中一个会超出免税额度,下调税率前应缴税款为:5000×25%=1250元,下调税率后的应缴税款为:5000×20%=1000元,少缴税250元。再如消费者“海淘”邮递进口一个完税价格为5000元的某品牌女式挎包,下调税率前应缴税款为:5000×25%=1250元,下调税率后的应缴税款为:5000×20%=1000元,少缴税250元。

据了解,湛江海关积极探索快件、跨境电商监管新办法、新模式,持续推动关区新业态健康稳步发展。一季度,湛江关区进口快件总值逾1.89亿元,同比增长5.91倍,涉及行邮税约311.8万元,同比增长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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