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开始 全年均可进行认证

湛江日报 2019-04-05 07:55

本报讯(记者潘洁婷通讯员严伟靖古珊珊)4月4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湛江市2019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已开始,和以往不同的是,取消原每年4至6月的集中时间认证方式,改为全年每月均可进行认证。

据了解,以往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都要在规定时间内去城乡居保基层经办服务机构进行待遇资格认证。而今年的资格认证已放开为全年均可进行资格认证,认证方式也更灵活多样,有远程认证办理、委托他人办理、个人邮寄办理、单位统一办理、个人现场办理等渠道。具体认证操作可登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或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详情和操作手册。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认证适用于本市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两次认证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的可继续发放养老金。对12个月内没有认证通过记录的,从最后一次认证通过当月(或申请城乡居保待遇次月)顺延的第13个月暂停发放待遇。允许认证周期内多次认证。对于因超期未认证而导致待遇停发的,需到待遇发放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恢复手续,符合待遇领取资格的,予以继发及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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