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建局21日 发出商品房交易温馨提醒
本报讯记者卓朝兴报道:3月22日,记者从湛江市住建局了解到,该局3月21日发出《湛江市商品房交易若干事项温馨提醒》:购房是安居乐业的重要选择,商品房交易不是小额买卖,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项重大消费。因此,在进行交易时,请购房人务必注意以下事项,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免受损害。
确认项目预售手续是否齐全
主要看“五证”是否齐全并进行公示。其中,“五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特别要注意预购的房屋应该在预售许可范围内。同时,购买房屋应该进行网上签约。
确认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是否公示
预售商品房的全部购房款都必须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指定的监管账户,不能存入其他账户或用现金支付,以避免预售款被挪用。
不存入监管账户的购房款(首付、尾款、全款等所有购房款),不受保护。
确认楼盘信息公示是否齐全
购房时,应确认售楼部是否公示所有房源销售现状以及允许预售的每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销售价格等。同时,应清楚了解项目的公共设施、公共配套、不利影响因素等按规定需要公示的信息情况。
仔细审读认购协议防止被吃差价
除合同条款外,购房者应阅知所购买房屋交楼的时间和标准、物业服务(含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缴交时间和标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情况等事项,明确约定,避免产生歧义。
购房人进行二手房屋交易时,应进行网签,并和中介机构明确相关“代理费”(或佣金、中介费),防止在买卖中被吃差价。
购房人要警惕和自觉抵制社会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等手段,以“不实或虚假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销售、以承诺购置土地使用权后约定集资建房、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产权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以免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
购房人参与没有获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进行的所谓“VIP认购”、参加“XX俱乐部”“XX电商活动”等认筹和认购活动不受保护。
本次未提及的其他注意事项,请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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