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湛江晚报 2019-03-21 12:14

经市委同意,定于今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对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管理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市红十字会,市交通运输局(含市交通运输局水运管理处、湛江引航站)、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侨联,市教育局、湛江艺术学校、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麻章区法院、廉江市法院、遂溪县法院,市科技局、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湛江日报社共18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察。

按照《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湛江市委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管理处,值班电话:18022661801。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市红十字会,值班电话:18022661802。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交通运输局、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侨联,值班电话:18022661803。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教育局、湛江艺术学校、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值班电话:18022661804。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麻章区法院、廉江市法院、遂溪县法院,值班电话:18022661807。

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科技局、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湛江日报社,值班电话:18022661806。

巡察组值班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信箱:设在被巡察单位办公楼

邮政专号信箱:湛江市第168号信箱

中共湛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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