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政协召开编制乡村规划及经费保障专题协商会
本报讯(记者陈金波通讯员许志聪)3月13日下午,市政协召开今年首场“月协商”会,对湛江市编制乡村规划及经费保障问题进行专题协商。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许顺,市政府副市长陈伟杰,市政协副主席沈耀、秘书长戚兆蓓,市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政协委员、有关专家、镇村代表参加了会议。
市政协将专题协商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每月确定一个议题,邀请市领导、有关部门领导与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到市政协“议政厅”进行专题协商议政。会上,市政协首先通报去年“关于湛江市编制乡村规划及经费保障问题”专题调研情况。接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领导对湛江市乡村规划及经费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报。之后,与会人员围绕主题进行协商讨论,对湛江市编制乡村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会上,陈伟杰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作出了很好的回应,并谈了下一步工作设想。他表示,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将及时向市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在上半年出台乡村规划和经费保障及乡村建设管理办法,切实提高乡村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大力提升乡村规划建设的档次和质量;要以规划为引领,推动乡村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许顺作总结讲话时指出,乡村规划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目前湛江市部分乡村规划工作存在无规可依、规而不高、有规不依、违规难纠、人才缺乏、投入不够等问题,严重制约湛江市乡村振兴发展的步伐和质量。他建议,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乡村规划工作:一是强化领导。市、县(市、区)、镇要成立乡村规划工作小组,加强乡村规划的组织领导,同时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进湛江市乡村规划工作。二是科学规划。重点做好村庄、产业和配套设施规划,切实提高乡村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实用性。三是保障经费。市、县(市、区)要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镇、村要按比例配套,为编制乡村规划提供有力经费保障。四是健全制度。加快出台乡村规划、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报批办法,严格控制和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房“两违”。五是示范带动。学习借鉴江苏、浙江等地乡村规划建设的经验,打造乡村规划建设的典范,以点带面促进湛江市乡村规划工作。六是加强督查。强化对乡村规划和经费保障的督查,切实推动编制乡村规划和经费保障问题的解决;加快出台乡村规划管理考核办法,加快湛江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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