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发放奖励金点赞
■朱慧松
为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充分展示湛江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切实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宣传舆论攻势,近日,湛江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16个涉黑恶典型案件,向14名线索举报人发放奖励金共计12万元。(据1月7日《湛江晚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重大,而这项工作要更好地开展,取得全面胜利,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有关方面设立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金,制定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这很有意义。但群众在感到振奋的同时恐怕也会有顾虑,担心有关方面不过是说说而已,不能及时足额兑现。而现在有关方面向线索举报人发放奖励金,相信群众的顾虑会烟消云散,日后举报会更加积极。
展开来说,如今不少职能部门制定了各种物质奖励制度,发动群众对各种不良现象乃至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这本是一件好事,职能部门能节省大量的社会资源和工作成本,同时群众的正义之举也能得到更好的鼓励。但有些情况下,却惹出了一些纠纷,如群众提供了有效线索,可有些职能部门以种种理由迟迟不兑现奖励金,或是奖励金“缩水”等等。群众对此是很不满意,好事也就成了“闹剧”。
职能部门如此言而无信,恐怕在群众心目的信誉会丧失殆尽,下次再遇到啥棘手事情,希望群众能提供线索,还会有人买账吗?即便金额再高,恐怕群众心里想,该不会又找个什么借口迟给或少给钱吧?还是别白白浪费时间精力了。
因此,职能部门要么不承诺,一旦重金“悬赏”,那么就应一诺千金,迅速、足额向有功群众发放奖励金,这样才会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以后开展相关工作也会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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