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发布 湛江: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湛江晚报 2018-12-27 10:05

本报讯记者卓朝兴实习生梁将报道: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发出关于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的通知。记者从中看到:结合“十纵十横”交通运输通道和国内物流大通道基本格局,选择127个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城市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其中,在30个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中,湛江榜上有名。

该《规划》规定了国家物流枢纽的6种类型,包括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和陆上边境口岸型。其中,30个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具体包括:天津、唐山、秦皇岛、沧州、大连、营口、上海、南京、苏州、南通、连云港、宁波―舟山、芜湖、安庆、福州、厦门、九江、青岛、日照、烟台、武汉、宜昌、岳阳、广州、深圳、湛江、钦州―北海―防城港、洋浦、重庆、泸州。

据悉,物流枢纽是集中实现货物集散、存储、分拨、转运等多种功能的物流设施群和物流活动组织中心。国家物流枢纽是物流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是辐射区域更广、集聚效应更强、服务功能更优、运行效率更高的综合性物流枢纽,在全国物流网络中发挥关键节点、重要平台和骨干枢纽的作用。

该《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政策支持保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包括优化枢纽培育和发展环境、完善规划和用地支持政策、加大投资和金融支持力度,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利用现有渠道积极支持枢纽相关设施建设。研究设立国家物流枢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重点支持国家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公共信息平台、军民合用物流设施以及内部道路等公益性较强的基础设施建设,适当提高中西部地区枢纽资金支持比例。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支持大型物流企业或金融机构等设立物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鼓励包括民企、外企在内的各类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国家物流枢纽规划建设和运营。加强规划组织实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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