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子女生活费补助:从9月起按户籍地发放 粤审计厅上线“民声热线”透露:
湛江贫困户
两年都没领到有关补助
“贫困户子女生活费补助发了两年,如果不是今年初偶然在微信群里看到,自己可能至今不知道有这项惠民政策。”
湛江的贫困户陈先生表示,自己与家人常年居住在中山市,其因病致贫后,仅靠妻子在外打工维持生活。
他透露,今年上半年,按照要求向女儿在读的中山一家民办小学递交了申报材料。但却“等到现在,还没有领到1分钱的补助。”
“民声热线”调查组发现,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
广东省2017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全省共4.42万名贫困户子女的生活费补助和免学杂费补助未及时足额发放,共7339.85万元,涉及13个市,而2016年被审计出同样问题的有9个市。
财权事权不统一
致补贴不到位
“贫困户家庭子女可享受的政策,主要有两项:第一项是减免学杂费;第二项是贫困户子女生活费补助。”广东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卢荣春介绍,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户子女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补助均是一年3000元,大学专科以上的一年7000元。减免学杂费政策补贴是直接补到学生所在的学校,所以这个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学校申领补贴就可以了。
“主要是宣传不到位以及资金发放制度需要完善。”卢荣春表示,现有的制度是按贫困学生学籍发放,“A市学生到B市来读书,按政策是由学生向学校申请,学校再向教育部门提出,教育部门审核后发放。但这就存在一个问题,这笔资金是由A市掌握,不由B市掌握,导致事权和财权相脱节”。此外,教育部门掌握的学籍信息和扶贫部门掌握的户籍信息不对称,扶贫部门不知道贫困户的小孩在哪里读书,教育部门不了解哪个小孩是贫困户。
9月将用大数据方法
开展第三轮审计
“2016年、2017年,共做了两轮跟踪审计。”省审计厅农业审计处处长陈颖介绍,今年9月份将开展第三轮审计,采用大数据审计方法来检查之前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此外,还将推动修改发放制度,今年9月开始,贫困户子女生活费补助将改为按户籍地发放,并推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
“让政府出台的好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尤为重要。”卢荣春说,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修改发放制度,将原来按学籍发放改为按户籍发放,做到财权和事权的统一;及时记录贫困户反映的问题,并积极地帮助他们圆满解决。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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