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法院执行法官 耐心释法促执行
本报讯(记者李亚强通讯员徐忠婵)近日,廉江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情理先行、法为后盾,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腾房,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5月28日,被执行人曹某某等四人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周转,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廉江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廉江支行)借款五百万元,并以位于廉江市的某处房地产作抵押担保,但是至2015年5月20日止,被执行人曹某某等四人仅偿还本金一万元,逾期不能偿还其余债务,被银行诉至廉江法院。该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曹某某等四人偿还借款本金499万元及利息给原告农业银行廉江支行。但被执行人曹某某等人没有履行法律判决文书内容。申请执行人农业银行廉江支行遂向廉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告知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曹某某等人以种种理由拖延,拒不腾房。为了保障合法买受人的权益,打击抗拒执行行为,廉江法院决定于2018年6月27日对该房屋依法强制腾退。执行法官再次找到曹某某等人,耐心告知其相关法律后果,曹某某这才认识到要“动真格”,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自行腾房。日前,执行法官与买受人到现场进行房子移交手续,这起历时三年多的金融借贷案件,终于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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