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件受理情况汇总表 (第二十八批 2018年7月3日) 市环保局供稿
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表
1、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23002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横山镇晨光农场8队的水库里有人抽沙,已存在三年多时间了,导致每到下雨天都会将农田浸了。多次向镇政府投诉,但一直没有解决问题。
行政区域:廉江市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晨光农场8队的水库名为六格水库,是晨光农场自发自建的。2015年,廉江市晨光八队石英砂矿采矿权由廉江市东兴硅质材料有限公司竞得,出让年限4.85年。2016年,湛江市国土资源局批复确定该矿区范围面积约0.03平方公里,位于六格水库库区内。2018年3月14日,廉江市东兴硅质材料有限公司获得《采矿许可证》,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现场检查中暂未发现该公司在开采过程存在违法行为。
2016年6月,广东省农垦总局批复晨光农场六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加厚水库原坝体,建设混凝土护坡,修建交通桥和溢洪道,维修输水涵闸等。该工程于2017年2月开工,同年3月19日竣工并于5月进行竣工验收。在工程建设过程,周边村民因六格水库在大雨时经常水浸农田,要求晨光农场增加该水库溢洪道以加大排水。经晨光农场与工程设计单位沟通,在水库增建2个溢洪道,加大了水库溢洪道出水量,基本解决大雨时水浸农田的问题,经实地勘测没有发现群众反映水浸农田的情况。2018年6月24、25日,廉江市两次组织调查人员到现场核查,并利用无人机从空中对该矿区进行巡查,暂未发现水浸农田的情况。
本部分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廉江市将加强对廉江市东兴硅质材料有限公司开采石英砂矿的监管,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规范开采;同时加大对六格水库的巡查力度,确保水库溢洪道畅通,避免大雨时出现水浸农田的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2、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23002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绿林路绿林食坊晚上烧烤,油烟污染严重,噪声大。
行政区域:霞山区污染类型: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注:群众就此问题进行了多次举报,之前已经公开相关内容,在此不再重复公开。)
本部分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注:群众就此问题进行了多次举报,之前已经公开相关内容,在此不再重复公开。)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3、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23003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湛江市坡头区森宇制罐厂印刷车间废气扰民,非常臭,刺鼻。而且还有招童工的情况,希望一并转办处理。
行政区域:坡头区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湛江市坡头区森宇制罐厂印刷车间废气扰民,非常臭,刺鼻”问题的调查情况:2018年6月25日上午,坡头区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经查,湛江市坡头区森宇制罐厂位于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海湾大道伏波村边,主要生产金属包装装潢铁盒、工业用薄钢板圆罐。该厂于2015年6月开工建设、2016年底建成,主体工程于2016年底正式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废气,主要为印铁生产线印刷、烘干环节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废气通过引风机、风管抽吸,经一级冷凝处理器降温净化处理后进入吸附塔,再通过管道排放。该厂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未申领到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在车间内能闻到一定的气味。投诉人反映印刷车间废气问题基本属实。
(二)关于招童工问题的调查情况:经查,坡头区人社局曾于2016年5月25日依法对湛江市坡头区森宇制罐厂非法使用童工的情况进行查处,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案处理后至今,坡头区人社局多次对该厂进行重点回头巡查,未发现该厂有继续非法使用童工的现象,也没有接到任何来信来电投诉该厂继续使用童工。因此,投诉人反映该厂每年都招用童工、年年都出事和投诉无门情况不属实。
本部分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湛江市坡头区森宇制罐厂制罐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就擅自开工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就正式投入生产的行为,环保部门已依法立案处理,并于2018年6月27日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位于坡头区坡头镇海湾大道伏波村边的制罐项目使用。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4、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23005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湛江市廉江市九洲江开发区合江桥头的骏隆包装有限公司,之前领取了国家的补贴要改造锅炉,但是至今还是烧煤锅炉,没有改造,一到下雨天堆煤的污水就流入九洲江,污染河流,并且下雨天或者晚上偷排废水到九洲江。
行政区域:廉江市污染类型: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廉江市骏隆包装有限公司位于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合江桥头,成立于2005年8月19日,项目环评及环保验收手续齐全,2017年6月已持有国家版《排污许可证》,主要加工生产纸箱、纸制品等包装材料。该公司将原有的SZL4-1.25-AⅡ燃煤锅炉改造成燃生物颗粒锅炉(型号为SZL4-1.25-BMF),2017年5月通过验收,获得湛江市锅炉淘汰治理奖励补贴资金6万元。
6月24日,经现场核查:该公司生产正常,锅炉正常运作,燃料为成型生物质,堆放场全部为成型生物质燃料,现场未发现有燃煤堆放和燃烧煤迹象。其锅炉配套有水膜除尘设施,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回用,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炉渣经收集后存放在指定位置,主要用于厂区花木施肥,但在利用铲车将炉渣转运到堆放场的过程中洒落有少量炉渣在地上。该公司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偷排废水入九洲江的情况。
本部分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执法人员当场责成该公司加强锅炉车间管理,规范转运炉渣,防止洒落,每天定期清理场地,防止粉尘飞扬。
(二)廉江市环保局和廉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各自职责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每月定期巡查一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规范管理。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5、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23006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金星农场畜牧队养猪场养有八千头猪,有处理池,但处理不达标排放,污染周边水源,导致附近农田不能耕种。曾向雷州市环保局投诉,有取样监测,污水的监测结果是超标的,但环保局只罚款,并没有要求猪场整改。市民要求赔偿,但环保局让市民向农业局反映,市民意见比较大,希望督察督促处理问题。
行政区域: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举报的养猪场名为广东省湛江农垦畜牧有限公司金星分公司,占地面积约60亩,存栏猪5354头,粪污处理方式以水冲粪为主,建设有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设备设施。沼气池6000立方米,沼气用于发电,供猪场使用;贮沼液池6000立方米,沼液用于蔗园、林地灌溉;猪干粪做肥料供种植农户使用。该猪场持有《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今年5月初,雷州市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猪场废水污染农田,环保部门在查处时发现,该猪场废水贮存池有废水溢流,监测结果显示其溢流排放的废水中氨氮、总磷及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超标,已向其发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雷环责改字〔2018〕85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并进行了立案查处。
本部分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注:群众就此问题进行了多次举报,之前已经公开相关内容,在此不再重复公开。)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6、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23003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交通一横路(即农业银行右则),热带岛茶楼和附近的饭店,排出的油烟气味和很大的噪音,污染环境。多次投诉无果。
行政区域:坡头区污染类型: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5日上午,坡头区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查,投诉人反映的“热带岛茶楼”名为湛江市坡头区热带岛餐厅(以下简称“热带岛餐厅”),位于坡头区坡头镇西区交通路中陈某房屋第一、二、三层,主要经营餐饮服务,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热带岛餐厅于2017年8月开始经营至今,每天营业时间为5点至晚上12点,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噪音、废气和废水。检查时,热带岛餐厅一部分油烟通过烟道排放,大部分油烟无组织排放,且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废水通过三级隔油池处理后排放,噪音主要是空调鼓风机产生。
热带岛餐厅附近还有一家餐厅,名为湛江市坡头区坡头旺上加旺餐厅(以下简称“旺上加旺餐厅”),位于坡头区坡头镇交通路197号内,主要经营餐饮服务,已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旺上加旺餐厅于2018年1月经他人转让给当事人经营至今,每天营业时间为8点至晚上9点,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废气、废水。检查时,旺上加旺餐厅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直排。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油烟和噪音问题属实。
关于投诉人反映多次投诉无果问题。经查,坡头区坡头镇在2018年上半年共接到有关热带岛餐厅油烟和噪音投诉4次,坡头镇曾多次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处,热带岛餐厅通往楼顶的烟囱、抽油烟机及厨房排烟管道等设备均为当时工作人员要求该店加装的排污设备,并要求热带岛定期清洗外墙油污,在空调主机上加装铁皮箱,减少热气排放。因此,投诉人反映“多次投诉无果”问题不属实。
本部分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热带岛餐厅和旺上加旺餐厅存在的问题,湛江市环保局坡头分局向上述两个餐厅分别发出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热带岛餐厅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对厨房油烟进行处理,对油烟排放口位置进行整改,并采取措施控制噪声,避免或减少厨余废气、噪声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责令旺上加旺餐厅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对厨房油烟进行处理,对油烟排放口位置进行整改,减少厨余废气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坡头区食药监局分别向上述两个餐厅发出了《监督意见书》,责令热带岛餐厅在十个工作日内完善吸排油烟系统,确保排出的油烟和产生的噪音达标,不得影响周边居民;责令旺上加旺餐厅立即停止未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餐饮服务制售活动的行为,完善吸排油烟系统、给排水等设施,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目前,上述两个餐厅正在整改中。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7、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23004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1.湛江市龙潮路建龙混凝土公司粉尘扰民;
2.龙潮路“潮东鸡饭店”后二横二巷的空地养鸡,臭气扰民;
3.湛江市开发区第四中学与梧阔派出所交界处的马路上垃圾堆,臭气熏天。
行政区域: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群众反映“湛江市龙潮路建龙混凝土公司粉尘扰民”问题
群众举报的建龙混凝土公司全称为广东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混凝土公司”),位于湛江市龙潮东路,主要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该公司环评审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等手续齐备。2018年6月25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配料输送带未完全密封,没有采取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砂石堆存设有围墙,但未采取覆盖措施防治扬尘。生产过程中的扬尘对附近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举报反映的“湛江市龙潮路建龙混凝土公司粉尘扰民”问题基本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龙潮路"潮东鸡饭店"后二横二巷的空地养鸡,臭气扰民”问题
2018年6月25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案件中反映的空地养鸡位于泉庄街道办龙潮社区的一处村民宅基地空地(即龙潮东路南侧),属禁养区域,养殖区域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为村民私人养殖。经执法人现场核实确认该村民养鸡30多只,均用于家庭使用,因养殖区域遮挡较为简易,鸡粪清理不及时,存在臭气扰民的情况。因此,举报反映的“龙潮路"潮东鸡饭店"后二横二巷的空地养鸡,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三)关于群众反映“湛江市开发区第四中学与悟阔派出所交界处的马路上垃圾堆,臭气熏天”问题
2018年6月24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市政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湛江市开发区第四中学与梧阔派出所交界处的马路属中交四航局三公司房地产公司自建道路,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尚未移交给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城市管理范围,日常维护管理仍由中交四航局三公司负责。经现场调查了解,环境卫生存在清扫保洁不到位,道路两旁有各类垃圾堆积的问题,举报反映的“湛江市开发区第四中学与悟阔派出所交界处的马路上垃圾堆,臭气熏天”问题基本属实。
本部分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对于建龙混凝土公司粉尘扰民问题,湛江经济技术开发环境保护局已向该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湛开环〔2018〕40号),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同时,对该公司涉嫌实施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和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6月26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约谈了建龙混凝土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公司立即停工整治直至整改到位。6月27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建龙混凝土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已对配料输送带进行了完全密封,并对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了覆盖措施。
(二)对于龙潮路“潮东鸡饭店”后二横二巷的空地养鸡问题,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执法人员首先会同当地街道办工作人员对养殖者进行了法律宣讲。6月26日上午,在养殖者的理解和配合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对非法养殖现场和搭建物进行了强制清理,同时对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了整治提升。
(三)对于湛江市开发区第四中学与梧阔派出所交界处的马路垃圾堆问题,6月24日至25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迅速组织建成区环卫公司对该路段的各类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和清扫保洁,共清理垃圾16吨,清扫保洁道路面积约2000平方米,目前已处理完毕。
下一步,对建龙混凝土公司粉尘扰民问题,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将依法处罚到位,并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工作,督促该公司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确保该公司落实好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8、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23004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湛江市廉江市高桥镇的高桥河横穿高桥镇和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大坝镇,该河流经太坝镇(应为“大坝镇”)再经高桥镇最后汇入大海,系高桥、太坝(应为“大坝”)两镇的重要饮水源。近十年来,由于广西博自县太坝镇(应为“大坝镇”)大力发展扩大养猪业,加上有关部门还疏于防范管理、不作为等,致使养猪场直排现象非常严重,高桥河的水质受到了触目、嗅气惊心的污染,河水发黑发臭。高桥人民也多次向当代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上游大坝镇的污染情况,但一直得到改善。
行政区域:廉江市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近年来,由于养殖业兴起,特别是广西大坝镇群众在该河上游两岸办起了养殖业,养猪场多达百家,由于数量众多,管理不善,治理力度不足,很多养猪场的污水没有经严格无害化处理直接排入河内,导致流经高桥镇河段的河水受到严重污染。廉江市曾多次和广西博白县相关部门交涉,对方也积极主动采取了一系列的环保整治措施,但效果不够明显。特别是去年底以来,高桥镇和周边地区没有下过雨,干旱导致河水断流,河水呈黑褐色,氨氮严重超标,致使高桥镇自来水厂停止供水多天,群众苦不堪言。博白县领导也表态将进一步加大力量对河道两侧的养殖场进行打击和整治,但由于各方面条件、因素的限制,广西博白县大坝镇至目前止仍未能彻底解决其上游猪场污染等问题,偷排乱排现象时有发生。
6月24日,廉江市环保部门到高桥河(也称“卖皂河”,其上游广西河段称“大坝河”)进行现场核查,沿河两岸未发现禁养区内有大型猪场和工业污染源存在。廉江市环境监测站对大坝河山梅断面(两广交界点位)及高桥镇水厂取水口断面取样监测,据监测结果显示,大坝河山梅断面(两广交界点位)的氨氮为6.40mg/L、总磷1.65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5.4倍和7.3倍;高桥镇水厂取水口断面氮氮为6.55mg/L、总磷1.29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5.6倍和5.5倍。现场检查时,发现广西上游大坝河山梅(两广交界点位)河段生长大量水浮莲,水体呈暗黄色,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本部分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继续致函广西博白县,督促其尽快出台高桥河上游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继续排查上游沿河两岸污染源及排污口,加大对沿河两岸畜禽养殖业的整治以及生活源的治理力度。
(二)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在原有的合作框架协议上,细化任务措施,争取将高桥河环境综合整治列入两省合作整治项目。
(三)加大高桥镇辖区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将沿河村庄的生活污水设施建设项目纳入采用PPP模式整市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在2019年底前全面动工建设。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9、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23004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举报湛江市遂溪县港门镇黄屋村湛江市正大集团养殖养猪场,没有任何环保手续,没有硬底化,污水直排地下,废气直排空中。周边群众多次都投诉到市县级领导,都没有得到回应。
2.群众反对在黄屋村建设船厂,要求其公布环境评估报告。
3.举报湛江市遂溪县港门镇黄屋村村委会打着政府旗号,在乐民海山黄屋河段抽沙,其抽沙行为已经严重破坏大片的自然生态红树林。
行政区域:遂溪县污染类型:水,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注:群众就此问题进行了多次举报,之前已经公开相关内容,在此不再重复公开。)
本部分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注:群众就此问题进行了多次举报,之前已经公开相关内容,在此不再重复公开。)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10、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23004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湛江市湛江海湾污染问题:由于城市不断扩容,人口增多,城市大量生产、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湛江湾,造成严重污染,海水变臭。主要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不够重视,没有超前做好城市排污、截污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2016年环保督察时,曾反映过,市政府也曾做了一些工作,但决心不大,措施不力,只是在绿塘河上游截流了开发区的污水,霞山区的生产、生活污水还是直接排入海湾,造成海湾发黑发臭,污染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行政区域:湛江市区污染类型:其它
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反映湛江海湾污染问题主要是菉塘河下游出海口河段部分污水溢流造成的污染。经核查,由于历史原因,湛江市旧城区截污管网为雨污合流制,雨污不分流,为解决截污管道雨天排水问题,需要在截污管道适当位置设置雨洪溢流口。菉塘河沿线截污管道的主要溢流口位于出海口河段海滨大道桥桥下,有多条截污管道在此交汇。进入雨季时,雨污混合水量超过截污主干管纳污能力,加上霞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家污水处理厂均已超负荷运行,导致部分污水溢流入河排入海湾,经检测,溢流水体为轻度黑臭水体,对海湾造成一定的污染。
目前菉塘河是湛江市中心城区的主要河流,流域面积17.5平方公里,河长6.2公里,该河流从霞山区陈铁村起,自西向东流经椹川大道、人民大道、海滨大道后,在霞山观海长廊注入湛江海湾。菉塘河流域范围跨霞山区和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污染源是市政生活污水和上游农村污水。湛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菉塘河的治理工作,下大决心进行了整治,取得明显效果。2015年以前,湛江市已完成菉塘河人民大道以下河段两岸截污管道建设,将污水收集至霞山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并在人民大道和海滨大道之间沿河建成菉塘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在出海口建成霞山观海长廊。2015年以后,湛江市又加大力度进行综合整治,完成人民大道以上河段两岸截污管道,沿河建成银帆湿地公园与菉塘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相连,银帆湿地公园以上河段正在建设菉塘河生态廓道,在下游建成污水提升泵站及截污管道将部分污水分流至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乐再生水厂处理,在上游建成多座污水处理站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并对截污主干管进行清淤疏通。
今年4月以来,针对菉塘河出海河段部分污水溢流污染湛江海湾问题,湛江市委、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完善整治。4月11日湛江市河涌办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具体整改措施。5月2日,陈伟杰副市长召开现场会议,明确各部门和责任单位的任务分工、完成时限。5月10日,黄明忠副市长召开约访会议,听取信访人意见,部署具体整治事项。
本部分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菉塘河部分污水溢流污染湛江海湾问题,湛江市已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相关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整改措施包括:制定雨污分流管网改造计划,对主城区特别是旧城区管网实施改造;将菉塘河海滨大道桥桥下溢流口的拍门改造为可操控启闭的闸门;定期清理菉塘河出海河段淤积底泥;改造菉塘河污水提升泵站的截污井,增设拦垃圾格栅,加强运行管理;统筹考虑污水处理厂的布局,通过对霞山水质净化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厂等现有污水处理厂扩容,提高生产能力,同时尽快筹建西城东水质净化厂。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11、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23004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发映廉江市沙岭路54号在自宅屋一楼约60平方场地开花生炸油厂。在炸油期间大量产生焦油气味和噪音,严重扰民。
行政区域:廉江市污染类型:大气,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花生榨油厂全称为廉江市廉城鸿运粮油店,位于廉江市沙岭路54号(经营者自建房屋),经营面积约90平方米,周边是居民楼,已办理了营业执照及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未经环保许可。现场检查时,可闻到花生炸油厂榨油时产生的焦油气味,压榨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本部分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6月27日,针对居民区内花生榨油加工厂废气、噪声严重扰民的问题,廉江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该榨油加工厂的主要生产设备和电源进行了查封,并切断其生产用电。下一步,廉江市将督促该榨油加工厂尽快搬迁,切实解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污染隐患。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12、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23008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湛江市遂溪县港门镇北部湾避风港非法抽沙,破坏几百亩红树林,破坏生态。
2.遂溪县北部湾避风港调查回复做假。
行政区域:遂溪县污染类型:海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注:群众就此问题进行了多次举报,之前已经公开的相关内容,在此不再重复公开,仅公开新增内容。)
此前,遂溪县曾收到“遂溪县北部湾避风港调查回复做假”相关的投诉件,遂溪县均已派出港门镇政府、海洋与渔业局和林业局相关人员开展调查,并且按照相关规定上报了有关资料。目前未发现“遂溪县北部湾避风港调查回复做假”情况。
本部分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注:群众就此问题进行了多次举报,之前已经公开相关内容,在此不再重复公开。)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13、受理编号X44000020180623010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湛江市赤坎区市民投诉位于北站路33号的安康实业有限公司猪栏屠宰场严重污染环境,污水、污物直接排入水道,流入大海。
行政区域:赤坎区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举报的安康实业有限公司全称为广东安康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报建其项目时的名称为湛江市牲畜屠宰加工厂,后来经过多次股份制改造。该公司位于湛江市赤坎区北站路33号,成立于2002年1月21日,占地面积65亩,租用的是广东省第八建筑集团公司的用地,建设一间综合屠宰加工厂,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屠宰肉牛2万头、肉猪8万头、山羊5万头和肉狗3万条。该公司综合屠宰加工厂项目于2002年4月25日通过了环评审批(湛环建字[2002]9号),2003年10月9日通过了环保验收,持有《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持有湛江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
该公司建有一个日处理规模为5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对其污水进行处理。主要处理工艺是废水流经格栅、电动除渣机及设置于集水池内的双重固定筛网的多次作用后,将水中挟带的粗肉屑、骨渣、皮毛等固体隔除,泥沙沉底。然后用泵将污水抽至厌氧调节池中进行厌氧降解,在此经酸化解及一级厌氧的作用,并且起灭菌作用。之后再用泵定时定量将经一级厌氧后的废水输入复合厌氧池进行处理,使出水COD降到300-500mg/L。其产生的沼气通过高空排放,经厌氧处理后的出水自行溢流进二段射流氧化池中进行好氧处理,再自流进生物滤池中,并在出水前投加消毒剂进行杀菌处理后排放。
根据湛江市总氮总磷排放重点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安排,环保部门曾于2018年5月10日对该公司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总磷、氨氮和化学需氧量的监测结果均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针对该公司排放超标废水问题,环保部门已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湛环限改字〔2018〕43号),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放超标废水,并立案处罚。同时,湛江市环保局赤坎分局也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立即整改,抓紧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处理工艺,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其污水处理站进行整体升级改造。。
本部分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湛江市环保局赤坎分局于2018年6月27日再次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产生的污水经其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赤坎北站路市政管网,环保部门已对该公司排放的废水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再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