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暖民心 扶危济困显真情 云安一未成年受害人领到2.5万元救助金
本报讯(通讯员罗燕英江趣怡)“感谢检察院,没想到这么快就能领到司法救助金。”近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李某某的父亲打电话向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干警道谢。
据了解,2019年9月4日,吴某某将受害人李某某带回其住宅睡房内,使用菜刀对李某某乱砍致其头部及双上肢多处受伤,经鉴定,李某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一级。
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干警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受害人李某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刻与其家人取得联系,告知其具有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并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走访调查,李某某属于二级智力残疾人,虽已9岁,但由于发育不正常,只有三四岁的体型,现所住房屋为危房拆除后借款所建的活动板房,申请人父亲无固定收入,且要赡养80多岁体弱多病的父母,生活极度困难,事故发生后更是雪上加霜。经详细调查核实后,云安区人民检察院确认申请人李某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成功为其申请了2.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5月21日,2.5万元救助金顺利发放到申请人父亲手中。
近年来,云安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对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及时帮扶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主动告知救助权利,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大大提升了救助质效,解决了被救助人的燃眉之急。2019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案件8件8人次,共发放救助金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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