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厂未经批准擅自倾倒垃圾 城管部门依法处罚15000元

云浮日报 2020-06-19 08:22

本报讯(记者何玮珊)记者从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了解到,近日,该局会同安塘街道办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安塘街道北一路路口存在乱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该局立即对此进行调查取证,经查看附近监控记录,发现一辆轻型自卸货车于5月19日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北一路的生活垃圾大斗内。

经查实,该建筑垃圾为某工厂的马某在未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建筑垃圾交由赵某倾倒到该处。经询问,马某和赵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云城区城管部门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和第二十五条对该工厂处以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醒,未经城管部门核准,严禁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一经发现乱倾乱倒或占道堆放现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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