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出台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确保做到经济发展与疫情防控“两不误两促进”

云浮日报 2020-02-13 08:41

本报讯(记者罗强通讯员苏石敏)记者从市工信局了解到,近日,云浮市在全面落实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确保做到经济发展与疫情防控“两不误、两促进”。

《措施》对减轻企业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负担、减轻企业及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负担、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等作出明确规定;在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上,支持疫情防控急需重点调拨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扩大产能,并将积极协调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向省申报有关奖励资金。市县统筹各级涉农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畜牧水产养殖企业、休闲农业企业等给予适当补助;在减轻中小微企业租金负担方面,对于国有资产类出租用房,因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大型商场、市场、商业楼宇等物业持有人适度减免租金;要发挥国有企业关键作用,维护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生产运营稳定;同时,在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和市级金融基金支持力度、优化企业征信管理、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和办理、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境外采购快速通道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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