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强制报废通告 云浮日报 2020-01-06 07:16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其中重型汽车92辆、面包车168辆,挂车10辆)。现予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到新兴县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特此公告新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12月29日新闻推荐休闲观光农业带给农民家门口就业12月20日,新兴县六祖镇禾泰农场,工人伍大嫂和潘大嫂在给将要采收的葡萄除袋。伍大嫂和潘大嫂都是农场附近村民,把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