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法律援助处高效服务获赞
“感谢两位法援工作人员和司法局领导及时为军属解决实际问题……”近日,新兴县太平镇村民彭某益把一封感谢信交到新兴县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手中,感谢法律援助处的高效服务,尽心竭力为军人军属排忧解难。
据介绍,今年11月29日,彭某益受儿子李军(化名,现役军人)委托到新兴县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起因是李军在2018年10月2日应聘到新兴县新城镇某玻璃制品店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3000元;同年11月2日,李军提出辞职并得到店方同意;12月2日,李军正式离职,店方尚欠李军工资3590元。其后,李军多次向玻璃制品店追讨欠薪未果。2019年5月15日,李军向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欠薪情况,但因该店法人失联且双方无签订劳动合同,暂无法为李军追索欠薪;2019年9月1日,李军应征入伍;11月26日,劳动监察部门作出《新兴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通知书》。为此,李军的母亲到新兴县法律援助处求助。
在案件审查期间,新兴县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了解到,2018年12月,李军的父亲遭遇交通事故身亡,肇事司机逃逸后于近日归案。因李军系现役军人,父亲亡故案件未了,母亲患病,其妹还是在读学生。新兴县法律援助处即时开通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给予优先受理、优先办理,简化申请手续。
经过多方了解、协调,今年11月29日,新兴县法律援助处约定彭某益与店方代表进行调解,经过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诉前调解,签订法律援助调解协议,店方当场全额支付了欠薪给彭某益。同时,新兴县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表示将依法为李军父亲交通事故一案提供法律援助。
近年来,新兴县司法局坚持做好“双拥”工作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努力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使法律援助成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梁桂婵梁彩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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