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 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年
10月25日上午,新兴县召开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总结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部署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宣传发动、参保缴费工作任务。
3间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副县长苏江毅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表示,召开全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动员大会,目的是全面安排部署新兴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强化措施,真正把这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抓实、抓细、抓好。
苏江毅强调,第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征缴工作的责任感。各镇、各单位要按照“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便民高效服务、有序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把握重点、强化措施、抓好服务,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扎实推进。
第二,积极参与,相互配合,确保征缴工作顺利完成。在今年的征缴工作中,各镇、各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尽早部署;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全面参保;要对照政策,抓好各类特殊人群的参保缴费工作。
第三,强化领导,周密部署,高效推动征缴工作开展。各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既要按规矩办事,更要提高服务效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具体而言,是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据相关数据统计,2019年1—9月,全县城乡居民医疗总筹集资金29657.94万元(居民220元每人,上级补助资金520元每人),支出29500.44万元。其中购买大病保险402110人,每人74.09元,金额2979.23万元;各种医疗补偿463888人次,补偿金额共26521.21万元,其中本地住院35165人次,补偿金额15116.73万元;零星住院10320人次,补偿金额7469.32万元;门特支出206607人次,补偿金额4007.74万元;其他支出(普通门诊、注射狂犬疫苗等)211796人次,补偿金额331.11万元。
近年来,新兴县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异地结算不断完善。目前新兴县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共有3间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新兴县人民医院、新兴县中医院、新兴县妇幼保健院;接入市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共有15间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县级医院3间,乡镇卫生院12间。
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90%
笔者从会议获悉,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参保期为11日1日至12月20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
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新生儿,不含职工医保参保人),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参保。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未办理户口迁入的配偶和未入户子女,可在集中缴费参保期内随户缴费参保。在本市就读的大学生、中专生和技校生等,由学校组织在就读地缴费参保。除此,还允许持居住证人员参加居住地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按城乡居民相同标准缴费。
城乡居民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指定受理点办理缴费参保手续,农村居民参保可由镇、村干部上门统一办理。
参保人最关心的莫过于医疗费用的报销问题。
2020年云浮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90%,起付线为300元;市内二级医疗机构为75%,起付线为600元;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为75%,起付线为900元。若在云浮市内首诊到市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则为60%,起付线为1200元;若直接到市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则是50%,起付线为1200元。
值得一提的是,0—14周岁儿童患白血病所有病种、先天性心脏病所有病种诊治不受“三大目录”范围限定,医疗费用支付不设起付线,按医疗费用总额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医疗救助20%。治疗申请由患者监护人向县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
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视为自动参加同一年度大病保险,无需另行缴费。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同步结算,参保人不需另行申请。符合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年内累计达到1.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以下规定赔付:5万元(不含)以内的赔付60%,5万元(含)-10万元(不含)的赔付65%,10万元(含)以上的赔付70%,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赔付限额每人每年20万元。
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人在市内或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且该医疗机构与云浮市医保系统开通了联网结算的,应为参保人办理联网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自费部分即可出院,属医保支付部分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门诊特定病种统一办理联网结算。
因交通事故、其他存在责任分成意外事故,在非实时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市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定病种治疗等原因不能办理即时结算的,均可以办理零星结算。
冯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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