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娣、余国明、余翠英、余翠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诉被告黄金娣、余国明、余翠英、余翠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粤5302民初1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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