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324线高峰天桥路段开展交通非现场执法的公告
广大道路运输业户、货运车主、驾驶员:
为进一步遏制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规定,结合云浮市交通非现场执法工作实际,我局决定在国道324线高峰路段开展交通非现场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启用不停车检测超限车辆系统和电子抓拍系统,设置位置为:国道324线K1188+200M处(高峰天桥路段)。
二、上述非现场不停车检测超限车辆系统对超限运输车辆认定标准按《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执行。
三、对行经该处的车辆实行全时段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将自动采集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我局开展查处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证据线索。
请广大道路运输业户、货运车主和驾驶员严格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合法装载运输,拒绝超限超载。
特此公告。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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