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风景湖当自家“鱼池”
何玮珊
6月20日清晨,市区城管执法人员在蟠龙天湖巡查中发现一市民非法垂钓,随后联合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依法查处,没收垂钓工具并进行严厉警示教育。
随着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工作逐步推进,云浮市城区多个湖畔公园、广场成为了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但有个别市民仅为满足个人爱好,不顾安全警示、漠视法律法规,把云浮市干部群众辛勤努力所得抛诸脑后,把风景湖畔当成自家“鱼池”,我行我素进行非法垂钓。此行为不仅让自己置身于安全和法律之外,更是破坏自然环境、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非法垂钓源于个人安全和法律意识淡薄。在蟠龙天湖广场,每隔数十米便设有明确清晰的严禁垂钓、捕捞警示牌,但仍有个别垂钓爱好者熟视无睹,或出现小孩远离人行道于湖边玩水等现象,从中可以看出并非安全警示工作不足,而是源于当事人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不够。
非法垂钓是不爱护环境的损人利己行为。湖畔公园、广场的建成和完善是城市美化绿化、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载体,而在湖中投放鱼苗是为了维护水生环境和增加景区观赏性,逛公园湖畔、赏美好风景也已然成为市民一种生活方式。非法垂钓者作为自然资源的享受者,不但不爱护环境却加以破坏,此行为为一己私欲而损害他人利益。
非法垂钓的危害显而易见,应大力加以整治。对于非法垂钓行为,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及时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对于个人来说,应该积极遵守法规,约束自身同时做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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