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村庄建设指引》发布实施
本报讯(记者李娜)记者近日从市住建局获悉,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该局结合当前农村住房建设现状,拟定《云浮市村庄建设指引》(简称《指引》)上报省住建厅,于今年4月19日获得批复同意实施,云浮市成为目前全省首个出台村庄建设指引的地级市。
《指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举措。《指引》依照上级规章规定,贴近云浮市农村实际,行文通俗易懂,易于接受,为全市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供遵循,助力云浮市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
据介绍,《指引》正视目前村庄建设存在问题,充分考虑云浮市村庄建设规划滞后不够科学、建设风貌特色不够明显、历史文化保护不够力度、生态环境建设不够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等现状,有利于村庄建设破除因循守旧、创新不足问题。
《指引》遵循尊重科学,合理布局;节约用地,规划引领;严格管控,风貌提升;确保质量,保障安全这四个基本原则。突出注重村庄整体观感,注重彰显风貌特色,注重留存乡土味道,注重生态环境建设,注重完善基础设施;并推进建立完善村庄建房审批、工匠承建、刚性约束、“以奖代补”、“五共”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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