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法院首例刑事速裁案件开庭审理
本报讯(特约记者叶锦生通讯员郁法宣)“从立案到判决不到5天,从开庭到闭庭不到10分钟!”5月27日,郁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并当庭宣判一起滥伐林木案件。有别于以往案件,该案是郁南法院首例适用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切实提高了诉讼效率。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陆某金在2018年8月31日办理了郁南县某山场一部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在明知山场还有一部分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仍雇佣工人到山场将林木采伐完毕,导致山场林木被滥伐。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法庭在审理中,适用速裁程序,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在充分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后,采纳了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决被告人陆某金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0元。被告人陆某金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在审理过程中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将审理期限压缩至十日,最多延长至十五日,并应当当庭宣判。郁南法院严格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大幅度缩短了庭审时间,显著提高了庭审效率,让员额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研究案件的疑点、难点,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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