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发出首张住所自主申报营业执照

云浮日报 2019-05-23 14:52

本报讯(通讯员钟佰林)5月17日上午,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某广告公司发出该县首张“住所自主申报”的营业执照。据悉,自2019年5月起,该县全面实施住所申报制管理,是该县推进“放管服”改革又一新举措。

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规定(修订版)的通知》(云府办〔2019〕6号)文件,市场主体向登记机关申请商事登记注册时,除“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政府保障性住房、军队(部队)委托管理和生活保障社会化房地产的情形”外,且市场主体所从事行业符合《云浮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规定》要求的,可依据住所“自主承诺申报”模式登记管理,申请人不需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仅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信息申报表》作为其住所使用证明即可进行住所登记,申请人对住所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经申请人自主申报登记住所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在其营业执照的住所地址后标注“住所申报”。

该县实施住所申报制管理,是贯彻落实《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和《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以及“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简化了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手续,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创业门槛,强调了申请人自身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更有利于进一步激发郁南市场经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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