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龙华东路凯旋广场对面地块(陈诗潮、陈诗兴、李小妍商住楼)调整规划设计条件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公示时间及期限: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11日(十日)
1、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罗定市龙华东路罗定市城乡建设规划局,邮政编码:527200
(2)电话及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0766-3822143,0766-3828711
联系人:李先生、陈先生
邮箱:gdldghj006@126.com
2、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3、公示内容见罗定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网址:http://cgj.luoding.gov.cn/)、项目现场、云浮日报。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或电话,并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
附件:1、关于罗定市龙华东路凯旋广场对面地块(陈诗潮、陈诗兴、李小妍商住楼)调整规划设计条件专家论证意见
2、罗定市龙华东路凯旋广场对面地块位置示意图
罗定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9年2月2日
附件1:
关于罗定市龙华东路凯旋广场对面地块(陈诗潮、陈诗兴、李小妍商住楼)调整规划设计条件专家论证意见
2019年2月1日,罗定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罗定市龙华东路凯旋广场对面地块(陈诗潮、陈诗兴、李小妍商住楼)调整规划设计条件”专家论证会。在罗定市规划行业专家库抽取城市规划、建筑类等五位专家组成专家组,罗定市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在论证会听取了建设单位(陈诗潮、陈诗兴、李小妍)关于“罗定市龙华东路凯旋广场对面地块(陈诗潮、陈诗兴、李小妍商住楼)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的变更说明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听取规划局、交通局、城管局、国土局、建设局、消防部门和素龙街道相关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审议了相关文件资料。
专家组听取建设单位汇报及相关部门意见后,原则同意在原有规划设计条件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意见如下:
1.建筑高度由≤25.35米调整为≤30米;
2.设计方案必须满足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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