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一带一区”新格局下,粤北各地市发展脉络愈发明晰 厚植绿色生态优势创高质量发展的GDP
清远全力筑牢生态屏障,力争在高水平的生态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李文勇 摄
风雨兼程
走在前列
羊城晚报记者 李国辉
粤北山清水秀,风景优美。在“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下,被定位为生态发展区的韶关、清远、云浮、梅州、河源等地,未来发展脉络愈发明晰。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广东正走出一条以“高水平生态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强化保护”筑牢“生态屏障”
“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是省委、省政府立足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大局,统筹珠三角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清远必须抓住这一新的战略机遇。”在刚刚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清远市委书记郭锋阐述了清远的发展规划。他认为,清远必须把握粤北生态发展区的功能定位,全力牢筑生态屏障,充分发挥生态优势,把“短板”变成“潜力板”,在高水平的生态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与此相似,省人大代表、云浮市委书记黄汉标也表示,云浮必须紧扣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功能定位,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崛起”的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产业与生态相融合,充分挖掘和利用云浮生态资源优势,最大限度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生态发展并非新理念,但“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功能定位,给粤北地区吃下了生态发展的“定心丸”。
早在去年6月8日,在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省委书记李希就提出,广东将以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为重点,加快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根据部署,珠三角为核心发展区,粤东粤西两翼为沿海经济带,粤北为生态发展区。去年10月,这一部署得到了来粤视察的习近平总书记的充分肯定。
今年1月14日,在“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建设推进会上,李希再次对北部生态发展区作出部署——要强化生态屏障作用,在绿色发展上下功夫,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这一“强化”也被写进了2019年广东政府工作报告。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广东将建设北部生态发展区,坚持生态优先,严控开发强度和产业准入门槛,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筑牢全省绿色生态屏障。
“要把生态保护摆在优先位置,守好生态底线。”省人大代表、梅州市委书记陈敏在省两会上表态。
“控制发展”非“不要发展”
“生态优先、严控开发强度和产业准入门槛”的要求,再一次以明文形式给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各地市画定了不得引入污染、高耗能等产业的红线。
同时,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粤北生态发展区的发展要注重一、二、三产业融合,要通过规划南岭生态旅游公路,挖掘特色旅游资源,打造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旅游休闲区。
如何实现高保护下的高质量发展?这成为粤北各地市面对的重要课题。
“北部生态发展区要严格控制发展,但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绿色发展,要绿色的GDP、高质量发展的GDP。”黄汉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云浮将着力推进城市与农村相融合,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健康养生等新型业态,打造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结合的全域旅游模式。
尽管与珠三角核心城市、沿海经济带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但并非“一刀切”各自发展。黄汉标认为,主动融入珠三角核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仍是云浮等北部生态发展区地市的必由之路。
“通过主动布局,以重大项目引进和产业共建为主抓手,加强与核心区、大湾区的对接融合,并主动承接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等功能,我们可以打造环珠三角经济带的发展新引擎。”黄汉标说。
着力建设粤北生态保护区示范区的韶关,在产业转型和发展上,或承受更大的“痛”。
作为华南地区的老工业基地,韶关一度以钢铁、有色、电力和烟草等“老四件”为支柱产业。而今,如何用市场化和法治化的手段,坚决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产业和企业,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大数据等产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韶关市委书记李红军坦言,这是韶关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们要严格(把好)产业的准入关口,坚决不能‘捡进篮子都是菜’,要制定生态发展区的产业准入目录,着力引进培育与生态发展区相契合、高成长性、高技术性的新兴支柱产业。”李红军说。
据了解,目前,“华为·鹰硕智慧城市”“华南数谷云计算中心”等建设项目,正致力于将韶关打造为省级大数据产业基地;以“大丹霞”“大南华”“大南岭”“大珠玑”建设为主的全域旅游发展,2020年有望为韶关贡献旅游收入600亿元。
“生态补偿”与“碳汇交易”
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建设,也面临着“生态补偿”的问题。
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常委姚建明发言提出,生态保护硬性要求与经济发展刚性需求矛盾突出,需创新机制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尤其是建立横向区域补偿机制。
“应考虑属于地方支出责任范围中的支出项目,建立以森林覆盖率、林地面积、活立木蓄积量等为主要指标的生态价值评估体系。”姚建明认为,在省财政设立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基金、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须按照生态保护面积和价值分配补偿资金,加大补偿力度。
“横向区域补偿机制”在今年省两会上被多次提及。一些代表委员表示,珠三角是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应采取资金补助、定向补偿、对口补偿等形式,对保护区因生态环境保护造成的利益损失进行补偿。
“可以建立一个横向的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受益区与生态保护区、流域上下游建立横向补偿关系。”姚建明说。来自河源的省人大代表张福田,也认为应建立横向的生态补偿机制,以弥补生态发展区城市在生态保护上的投入。
省人大代表、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雄则与多位代表一起,提出了另一解决方案——“碳汇交易”。
“碳汇”是指森林植被等吸收二氧化碳,减少温室气体这一过程、活动或机制。“碳汇交易”原指一些国家或地区通过减少排放或吸收二氧化碳,将多余的碳排放指标转卖给需要的国家或地区。
与生态补偿的常用形式不同,“碳汇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森林生态价值补偿的一种有效途径。
目前,广东正进行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并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碳普惠制度。而陈小雄等代表认为,尽管国家和广东省均已在“碳汇交易”上进行试点探索,却仍缺乏明确细则。其建议广东制定更细致的碳汇政策,让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地市从中受益:“生态发展区为生态保护作的贡献,应该通过一定指标来计算,由市场来衡量其价格,转化为地方收入,由需要排放的产业和地市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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