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国土资源局 农村居民建房用地批准书灭失补发公 告 云浮日报 2018-12-17 07:56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下列原农村居民建房用地批准书灭失的申请人补发新的批准书,经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将书面资料自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送达我局土地利用股,逾期土地管理部门将核准登记,补发新的农村居民建房用地批准书。原农村居民建房用地批准书作废。罗定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12月17日新闻推荐罗定学宫举办开笔礼活动 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本报讯(记者覃娅婕通讯员梁洁玲)近日,罗定市儒家文化促进会于罗定学宫举办“2018第二届"罗定学宫开笔礼"活动”,来自罗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