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国土资源局《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相关土地使用权利人应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土地权利证明文件;
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建设用地批准书;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筑施工许可证;
其他相关材料(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有资质公证方出具的公证书)
相关土地权利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
特此公告。
附:涉嫌构成闲置土地的地块及土地使用权利人名单
新兴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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