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专题部署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
本报讯(通讯员梁子活)笔者从日前召开的罗定市交通秩序整治推进会上获悉,会议要求,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做到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文明乘车,争做文明市民。
根据罗定市创文、创卫要求,对因摩托车类交通违法被交警查处的干部职工,除由交警部门按规定处罚外,第一次被查处的,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内部警告教育,并将内部警告教育情况报公安交警部门。同一单位内人员第二次被查处的,由交警部门将相关情况报该市创文办,由创文办对该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同一单位人员连续多次因上述行为被查处的,视情节由该市纪委部门介入作出相应的处理。
据了解,自该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和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以来,城市文明交通形象和品位得到进一步提升,但摩托车乱停乱放,驾乘者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驾驶,故意遮挡车牌,争道抢行,“鬼火”非法改装等问题仍然存在,市民对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创建文明交通环境呼声较大。
为此,会议要求,全市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做到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文明乘车,争做文明市民。各镇(街)各单位要把践行交通文明行为纳入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之中,使之制度化。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干部职工要率先垂范,文明驾驶摩托车。做到驾驶摩托车要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佩戴安全头盔,杜绝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无牌摩托车、酒后驾驶摩托车等违法行为。根据安排,8月8日,首先对该市龙园路和泷州路进行了集中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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