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公租房申请受理启动 受理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四种
本报讯(记者欧爱红)近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2018年云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现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群众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领取住房保障申请表申请,申请受理时间至12月31日止。
记者了解到,云城区于2017年起,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2018年云城区公租房申请受理对象为以下四种:一是云城区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三是新就业无房职工;四是云城区范围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
据介绍,云城区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具有云城区户籍且年满18周岁,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19176元/年以下(即1598元/月以下,含本数);在云城区内无自有产权房、自建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云城区五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产权房(指住宅、商铺(铺面)),没有享受过危旧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没有享受过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单位集资建房、侨房政策等住房优惠政策;没有机动车(二轮、三轮摩托车及残疾人用车除外);名下没有工商登记。
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申请公租房须符合以下条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引进到市直、云城区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在云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而新就业无房职工、异地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也须符合相关条件。
据悉,符合条件的云城区户籍申请人到户籍所在镇(街)居住的社区(居委、村委)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异地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云浮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当前,云城区各镇(街)已迅速组织各社区(村、居委)开展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并发放了相关资料,确保高质、高效、按时完成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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