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退烧药须医生处方加实名登记

阳江日报 2021-06-04 12:09

[摘要]我市加码监管退热类药品

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5月29日起实施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明确,市民在购买小柴胡颗粒、抗病毒口服液、板蓝根等37种药物时需要实名登记。记者6月1日走访阳江市部分药店发现,阳江市加码监管退热类药品,市民购买感冒退热类药品须提供医生开具的正式处方后,才能实名登记购买。

6月1日,记者以顾客的身份来到东风三路一家连锁药店购买小柴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小柴胡属于需实名登记报告的药品,凡是购买感冒退热类需实名登记的药品,必须提供医生开具的处方单。记者询问,此前为何只需实名登记便可购买小柴胡,该工作人员称,由于近段时间疫情变得严峻,按照相关通知,近几天开始在阳江市购买37种药物,须提供医生开具的处方单。

阳东区德政路一家连锁药店,记者看到门口贴着一张“温馨提示”,上面写着“疫情期间,本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凭发热门诊正式处方的除外。”“没有提供医生开具的处方单,药店是不能卖退热类药的。”当得知记者要购买小柴胡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疫情形势严峻,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在阳江市购买需实名登记报告的药品时,须出示医生开具的处方单。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切实发挥好药店等“哨点”的监测作用,全市各零售药店在售卖公布的退热类药品时,零售药店工作人员要先引导其尽快到发热门诊诊治,发热病人(或代购者)如需购买退热类药品,一律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单方可购买。同时,还要执行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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