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区检察院快速司法救助
[摘要]交通肇事者逃逸保险公司拒赔
阳江日报讯(记者/张贝奇 通讯员/高望)“感谢检察院对我们的帮助,这么快就为我们争取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近日,阳东区检察院收到一面写着“阳光司法救助 彰显人文关怀”的锦旗,该锦旗由司法救助被救助人严某运夫妻赠送,对阳东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表达谢意。
今年3月26日,严某运向阳东区检察院提交司法救助申请和相关材料。经审查,被救助人严某运因陈某明、林某宁交通肇事造成双腿严重受伤,经公安机关鉴定为重伤二级,严某运治疗双腿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花费约42万元,其中一名肇事者林某宁与严某运达成和解,赔偿22万元,另一名肇事者陈某明没有赔偿任何费用。而该案两名肇事者逃逸,保险公司拒绝在商业保险范围内进行赔付。因严某运双脚严重受伤,无法正常行走,不能从事以前的工作,家庭收入大幅度下降,无法维持家庭正常生活,且家里还有两个小孩在读小学,家庭陷入困难,需要救助。
3月29日,阳东区检察院决定给予严某运司法救助金1.8万元,并于次日向严某运支付了这笔救助金。该案从阳东区检察院收到申请材料到被救助人收到救助金仅用了3个工作日,切实帮助解决被救助人“急难愁盼”问题。
近年来,阳江检察机关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积极搜集案源线索,对照救助条件,严格审查、实事求是、应救尽救、应救快救,传递了检察温度,彰显了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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