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购物证据 维护合法权益
[摘要]遭遇网购消费纠纷怎么办?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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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日报讯(记者/李柳枝 通讯员/谭楚钰)网络购物是当前方便又常见的购物方式,但网购在带给消费者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消费纠纷。那么,遇到网购消费纠纷时应该怎么办?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保存购物证据,及时向部门投诉以维护合法权益。
市民吴达(本文提及人名均为化名)投诉,其通过淘宝网站购买江城区白沙街道某店铺的两盒炒米饼,收货后发现商家仅发货一盒,要求商家补发一盒炒米饼,无果。经市市场监管局江城分局白沙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电话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市民陆馨投诉,其通过淘宝网站购买的豆腐干的钠含量达到每100克中含有511毫克,与商家所宣传的低盐不符合,违反了广告法。经市市场监管局阳东分局城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的淘宝店铺已将涉诉豆腐干下架,鉴于该公司已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决定不予立案查处。
市民周宏投诉,其通过拼多多购买阳东区某公司的菜刀,收货后发现菜刀外包装没有厂址和执行标准,也没有标明食品接触用的宣传语,故认为属于“三无”产品。经市市场监管局阳东分局东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被投诉方在拼多多平台上销售以上被投诉菜刀的外包装上有标签标明产品材质、产地、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等信息,能提供合法来源,不属于“三无”产品。但该产品包装上未明确标明执行标准和食品接触用的宣传标语,工作人员已现场责令被投诉方马上进行整改。经调解,被投诉方同意退款,投诉人无异议。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2020年阳江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关于网络消费的消费者投诉1372件,受理的举报案件中违反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法规的有12件。网络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淘宝、京东、拼多多、微信等第三方电商平台购买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投诉问题主要涉及商品的广告和质量问题,其次是价格、售后服务和食品安全问题,投诉商品主要是一般食品类、医疗器械类、药品类、特殊食品类、五金交电类。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在网购消费时,要选择经营规模较大的电商平台,挑选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商家购买,切莫轻信广告宣传和商家的口头承诺,做到理性消费。在网购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商品页面截图、购物发票、快递单、发货单等。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电话,向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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