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收购银行卡转卖被刑拘

阳江日报 2021-02-05 10:57

[摘要]阳春警方破获1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阳江日报讯(记者/李柳枝 通讯员/周立平)1月19日,阳春警方破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1起,同时深挖扩线破获盗窃案1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收购银行卡转卖获利,并将其中一张银行卡内的大额资金转移、挥霍,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去年7月,阳春警方接河南警方通报称,河南一群众被人以“冒充领导”方式骗走5万元,阳春籍的黄某某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阳春民警多次出差外地走访调查,同时依托智慧新警务侦查手段对嫌疑人黄某某的犯罪活动证据进行挖掘。1月19日,黄某某迫于警方压力,主动到阳春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为图财,去年4月在阳春市收购银行卡后,将收来的银行卡转卖给上家用作电信诈骗。面对警方的审讯,黄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此外,黄某某还供述了其将收购到的一张银行卡内一笔大额资金转移并挥霍的犯罪事实。目前,黄某某已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和个人电话号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阳春警方提醒,群众要自觉拒绝上述行为,并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同时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身份证有遗失经历、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过异常情况的群众,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若有应及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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