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办银行卡业务被拒

阳江日报 2020-12-31 09:02

[摘要]阳江市金融消费纠纷典型案例之三十八

案情简介

市民称其到某银行3号窗口办理开户手续,被银行工作人员以临时身份证不能开户为由拒绝办理开户业务,市民认为不合理。要求银行人员尽快为其办理开户。

协会处理过程

协会接到投诉后,转至该行进行调查及处理。经查实,该市民持临时身份到该行要求开户时,该行柜员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 392号)对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具体要求,文件列举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未包括临时身份证。

法律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认可的有效身份证件还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该通知本身并未否定临时身份证的证明效力。

临时身份证也属于有效身份证件,可以用于开户,但开立的账户使用期间须在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内。除了紧急情况外,商业银行应该引导客户使用正式身份证开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商业银行以诚实之理、秉承善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因此,对于持有依法取得的、在有效期内的利是身份证件的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商业银行不应简单予以拒绝;如临时身份证明无法在系统中进行操作,应通过其他辅助方式进行验证和身份识别。

案例启示

作为金融机构应把握好内部风险控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之间的平衡,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充分考虑金融服务的合理性及便利性,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金融消费者应当主动学习、掌握相关金融知识和政策法规,避免进行相关金融服务时受限。

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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