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漠阳江西干流、青冲河、那龙河江城区管辖河段禁采区的公告 阳江日报 2020-12-26 13:15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20~2021年度江城区管辖河段河砂禁采区和可采区的规划与论证报告》,经论证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江城区人民政府八届七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将漠阳江西干流全线河段、青冲河全线河段、那龙河江城区管辖河段列为禁采区,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特此公告 阳江市江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0年12月25日新闻推荐全市红线内土地已基本完成丈量广湛高铁阳江段第二期征地拆迁验工计价培训班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