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扣留车辆的通告

阳江日报 2020-11-12 19:30

阳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陵大队于2017年1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依法扣留的交通违法车辆和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依法扣留的一批事故车辆中,部分被扣留车辆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仍未按规定期限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予以通告,请未按规定期限处理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持合法手续及时到阳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陵大队接受处理。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将对上述扣留车辆予以依法处理。

查询方式:

一、查询网址:http://www.yangjiang.gov.cn/yjgaj/gkmlpt/index#197

二、查询电话:0662-3800306

三、人工查询:直接到阳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陵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查询(地址: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山海一路)。

阳江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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