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专项整治散煤蜂窝煤

阳江日报 2020-11-03 09:34

本报讯(记者/任绍华 通讯员/植兰裕)近日,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开展散煤、蜂窝煤专项整治,禁止在阳春市建成区范围内生产、销售、燃烧散煤和蜂窝煤。

为推动绿色发展,有效减少燃烧散煤、蜂窝煤造成的环境污染,持续改善阳春市环境和空气质量,阳春市相关部门将全面治理整顿建成区现有煤炭制品经营户,依法整治散煤、蜂窝煤加工、销售网点,严厉查处销售散煤、蜂窝煤违法违规行为,禁止各单位、个人在市建成区范围内生产、销售、燃烧散煤和蜂窝煤。

根据公告要求,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阳春市建成区范围内生产、销售、燃烧散煤、蜂窝煤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停止或搬迁,否则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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