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和单位缴存额各不得超过2709元
[摘要]市公积金中心公布最新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细则
本报讯(记者/许倩 通讯员/林月明)6月2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阳江市2020-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阳江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各不得超过2709元,比之前限定的最高缴存额提升了473元;困难企业的缴存基数维持不变,按广东省公布的三、四类城市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最低缴存比例5%来计算,最低缴存额各不得低于71元。
与前一年度缴存细则不同的是,自7月1日起,阳江市职工最高缴存基数调整为阳江市2019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中最高区域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524元的3倍,即职工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22572元。新标准比之前的最高缴存额基数18633元提高了3939元;职工最低缴存基数维持不变,。
《通知》明确,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凡职工月缴存额低于752元(含752元)以下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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