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超长服役现象普遍
[摘要]国家提出用3年时间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记者走访发现——
(资料图片)
■ 本报记者/吴晓霞
通讯员/韦智锋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市民家中的电器到了安全使用期限是否及时替换更新?使用超龄电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走访。
市民极少关注家电使用年限
记者从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官网看到,今年1月6日实施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公布了最新的6项家电产品标准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其中电冰箱的安全使用年限为10年、洗衣机和干衣机的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空调的安全使用年限为10年、燃气灶的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吸油烟机的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热水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
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发现过半市民对于“不同类型的家电安全使用年限究竟是多少”,表示“不清楚”;不少市民表示“只要电器没坏,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更换”。
“我家的电冰箱、洗衣机、吸油烟机、电视机、空调等家电都是2009年新屋入伙时购买的。除了电视机因故障无法修复而淘汰了,其余的都在正常使用。”家住阳东碧桂园的陈女士告诉记者,平时会经常检查家电的开关,但却没有关注过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以前的电器质量很好,一直没有坏过。只要没坏,就不会更换新电器。”家住岭东的梁先生也表示,家里的洗衣机和电冰箱都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买的,空调则是2002年买,现在还在使用,由于从来没修过,想换新的都没有理由换。
电器超期服役存在安全隐患
据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的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阳江市119消防接警中心,接到因各类电线短路、电器故障等导致冒烟甚至起火的报警求助电话近300次。
“家用电器有服役时间,市民千万不要让电器超期服役,变成一颗‘定时炸弹’。”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一般情况下,家用电器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后仍然使用,由于其内部元件年久老化易发生短路,出现漏电、起火等安全隐患,如2017年伦敦大火事件,经查明就是一老旧冰箱失火引发。
该负责人建议,市民要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电器,电器用完后要及时拔掉插头,避免长时间超负荷运作。日常要对电器进行检查,主要是对电器的外壳接线查看是否存在破损、电器运行的声音是否异常、电器的运行性能有无变化。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请专业的家电师傅前来维修。有条件的情况下,对于“带病上岗”或“超期服役”的家用电器要及时更换。
加大宣传废旧家电回收渠道
据了解,《实施方案》支持大型家电生产、销售、回收企业和电商平台,利用配送、装机、维修等渠道,发展逆向物流,开展废旧家电回收。鼓励回收企业建立多元化回收渠道,通过全品类回收、预约回收等方式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并交由合规企业处理。鼓励大型回收企业吸收个体回收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家中待淘汰的废旧家电应如何处理?记者采访了解到,市民通常通过3种途径进行处理。第一种途径,通过走街过巷的流动废品收购者处理废旧家电。“我并不在意对方能够支付多少钱,主要是希望能够有人上门把废旧家电拆除、运走。”市民黄女士告诉记者,她不清楚收购商收走废旧电器怎么处理,但会担心被不良商家收走后,将电器翻新再次流入市场。
第二种途径,小区物业向业主提供家电回收商家的联系方式。市民陈女士表示,她通过这种途径处理了一台旧电视。
第三种途径,部分家电卖场举办“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回收废旧家电。市民莫先生告诉记者,某品牌空调厂家开展“以旧换新”活动,他用这种方法换了家里的空调,不用另外请师傅拆旧空调,整体来说比较便利。他希望家电厂家以及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让更多市民及时了解正规的废旧家电回收渠道。
记者走访市区三环路、东风一路、东风三路等家电卖场,均发现商家提供“以旧换新”活动。记者在三环路一家电卖场看到,该卖场“以旧换新”活动包括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厨卫、手机、数码等产品,补贴金额从100元至600元不等。该卖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旧换新”只适用部分品牌的产品,可在店里原有促销活动的基础上再返回旧机补贴金额。市民购买新机后,他们安排上门安装新机并拆取旧机,将相应的补贴金额返还给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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