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施工时造成手指粉碎性骨折
本报讯(记者/陈海涛)近日,来自重庆的市民彭女士致电本报“民生热线”反映,她丈夫是一名岩石切割工人,近期在某道路改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导致手指粉碎性骨折,事后她丈夫以工伤为由向雇主索赔3万元却遭到拒绝。
6月5日,彭女士丈夫文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他来到江城区城东街道随垌村,参与该处正在进行的道路改线工程施工。5月20日上午7时许,他在铺设岩石切割机机器轨道时,左手两只手指不慎被轨道压到受伤,随后在雇主的陪同下到市中医医院处理伤势。经医生诊断,文先生左手环指(即无名指)出现粉碎性骨折,左手中指骨周围软组织肿胀。当天接受医生诊治后,文先生的医药费由其雇主唐先生支付。唐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他为文先生支付的医疗费不到500元。
文先生受伤后,唐先生与他结清了工钱,中止雇佣关系。彭女士认为,她丈夫是在工作期间受伤,当属工伤,且目前处于受伤休养、待业状态,因此产生的误工费、营养费、复诊医疗费应由雇主承担,于是向雇主唐先生提出索赔3万元的诉求。唐先生对此予以拒绝。
由于双方协商未果,文先生向江城区人社部门求助,希望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赔偿。人社部门要求文先生提供用人单位的相关资料证明(如营业执照等),但文先生未能从雇主唐先生处获得此类证明材料。记者了解到,文先生与雇主唐先生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以微信转账方式结算。
唐先生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一来文先生的手指伤势并不十分严重,也得到了专业的医疗诊治,事后彭女士夫妇索赔3万元,他认为索赔金额过高,不合理。二来,他是私人承包部分工程项目,再雇佣文先生等人进行施工,因此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面对彭女士夫妇的索赔诉求,唐先生表示愿意和他们再协商,并在合理的范围内作出一定的补偿;或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处理,他将予以配合,同时也接受和承担调处结果。
6月9日,城东街道司法所介入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记者了解到,在调解过程中,唐先生表示可以其个人名义向文先生补偿1万元,但对方未同意。彭女士表示,接下来她会继续向人社部门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来进行维权。
新闻推荐
市公安局以人民为中心推出系列驾管业务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