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经社会单位申请,消防救援部门研究审核,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32家,其中市直51家,高新区15家,江城区75家,阳东区56家,阳春市60家,阳西县49家,海陵区26家。确定火灾高危单位76家,其中市直10家,高新区2家,江城区16家,阳东区10家,阳春市17家,阳西县13家,海陵区8家。
阳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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