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抗疫执行 两手抓两不误

阳江日报 2020-02-21 10:08

[摘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办理执行案件的通告

本报讯(记者/刘空 通讯员/冯馨莹)2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案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效保障应急管理、防疫救治、物资生产、生活供应等有序进行。

根据《通告》,被执行人是涉及疫情防控指挥工作或协助机构、疫情救治医疗机构、承担防疫物资生产、采购或物流运输企业、承担疫情保障公共卫生或生活供应企业或其他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主体的,因开展抗击疫情工作需要,可以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临时解除或者变更冻结、查封、扣押、划拨、拍卖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是新冠肺炎患者(含疑似病例患者)的,因治疗和生活需要,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暂缓强制措施。

《通告》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网络拍卖工作中暂停安排现场集中看样工作,实行个人预约网拍拍品看样,对不方便到现场看样的竞买人,可以联系法院提供网拍拍品图片或者通过视频进行看样。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市中级人民法院配置专人专门针对涉疫情案件提供“优先处理、优先执行、优先救助”绿色办案通道。开通热线电话0662-3361004、18926386019,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当事人可在上班时间通过该热线电话了解案件进展、提供线索、预约信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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