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交电费温馨提示

阳江日报 2019-12-06 10:40

尊敬的用电客户:

为了更好地提供优质服务,避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请您于缴费当月20日前缴清电费,逾期未缴我局将依法计收违约金,并按相关规定执行中止供电程序。为了方便客户及时缴纳电费,欢迎您通过银行代扣(建行、工商行、中行、农行、邮政储蓄、农商行)、微信、支付宝、电费代缴点、24小时自助营业厅、营业网点自助缴费终端、网上营业厅等渠道缴费。感谢您对供电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城区供电局

2019年12月6日

(南方电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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