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谎报火警男子被罚500元

阳江日报 2019-11-20 12:34

本报讯(记者/王雄基 通讯员/韦智锋)谎报火警不仅浪费公共消防资源,同时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例。记者从市消防支队获悉,阳江市消防部门近期连续接到2起谎报火警,其中一人被依法处以500元的罚款。

11月2日晚上10时30分许,阳江市119指挥中心接到市民报警,称沈海高速靠近阳江服务区路段有小车起火。接警后,江城消防中队马上派出2辆消防车,12名消防员赶往现场处置。然而,消防员在出警路上与报警人李某核对警情时,却发现小车着火一事根本是子虚乌有,而是李某酒后乱报假警。无奈之下,消防员只能中途返回。

无独有偶,11月2日中午11时许,一名市民在阳春市石望镇翻车后报警。随后,市民自行从车内爬出,认为不再需要消防救援,因担心麻烦遂向接警员称自己谎报警情。对此,接警员对该市民进行了口头的批评教育。而李某则因谎报警情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被公安部门处以500元罚款。

消防部门提醒,谎报火警不仅使有限的公共消防资源被白白浪费,还可能耽误其他警情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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