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收送一起查处 倡导清爽规矩新风
[摘要]我市严肃治理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
逢年过节、红白喜事、乔迁新居等成了给领导干部送“红包”的机会,互赠礼金,真心诚意的人情往来本来无可厚非,但“礼尚往来”不等于“礼上往来”,红包礼金看似“小问题”,却破坏纪律规矩,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把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红包”问题作为正风反腐的重中之重,以坚定的决心和鲜明的态度,拿出切实管用的硬招实招,突出问题导向,实行“靶向治疗”。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阳江市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4起,处理4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对有关人员的严肃处理,体现了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坚定决心。
加强日常教育监督
每逢节假日,聚餐串门,送个红包早已成为家常便饭,但如果突破了传统的“礼尚往来”界限,民风民俗就演变成收送红包“潜规则”,逐渐形成灰色地带。
利用职务影响,索要、收受他人礼金。阳春市河口镇河南村党支部书记余和结、村委会主任杜远冲、计生专干黄维鉴、民兵营长兼治保主任刘学存、妇女主任兼出纳严国红、原副主任兼统计员杜洪等6名村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村民练某等6人通过虚报种植面积等方式套取水稻保险共计10198元。事后,6名村干部违规接受练某等人宴请,并每人收受礼金1000元。这类情况的发生说明有的党员干部缺乏纪律意识,也对权力缺乏敬畏,将公权作为牟利的筹码。自作聪明、心存侥幸的做法,实际上还是没有把纪律、规矩当回事,其结果只能是掩耳盗铃、伸手必被捉。余和结、杜远冲、黄维鉴、刘学存、严国红等5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杜洪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即便在中央严令之下收送红包仍我行我素,送与收都如此“自然”,可见防止收送红包的民风民俗演变成普遍性的腐败问题何其重要。
去年8月,市党廉办印发《阳江市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级党组织开展拒收“红包”礼金倡议活动,经常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加强政德建设,坚决拒送拒收“红包”礼金,加强家风建设,防止亲属利用本人的职权或职务影响收受“红包”礼金。同时,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提醒,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到防范在先。根据当地民风民俗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群众移风易俗、拒奢戒侈,为深入治理“红包”礼金问题营造良好氛围。
风成于上,俗行于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是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作为作风建设的带头人,若不能坚持高标准、率先垂范,而是起坏的示范作用,影响将非常恶劣。2013年,原市国土资源局及下属7个事业单位多次发生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发节日费、转嫁接待费用等严重违纪问题,原局长利庆佳等10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退赔违规占用和超支消费的公款。阳江市原副市长陈芝岳分管该局工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5年4月,又因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方案》明确市纪委监委将继续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好治理“红包”问题主体责任,结合执纪审查、巡察、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分析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工作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深化治理对策。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将严肃追责,并将及时通报曝光违规收送“红包”的典型案例。
双向打击收送一起查
近年来,阳江市通报的典型问题,有的是收受下属单位“红包”礼金、有的是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有的是亲自“下阵”收受、手段各式各样,但其相通之处都是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个别干部的腐败之路,就是从看似‘礼尚往来’的事情开始的。”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情往来的民俗习惯异化为一些人敛财的重要手段,从近年查处的官员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轨迹来看,很多腐败分子违纪行为都是从收受红包礼金开始,其深层次问题也是从收红包、礼金这一线索深挖细查出来的。
阳江市委原副秘书长许培业在任阳西县委副书记、县长、阳江市财政局局长期间,在每年的春节、中秋节,就多次收受红包礼金。在担任阳西县委书记时,与一群社会老板有了联系,并一一笑纳他们带来的礼金、贿款。2012年,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余某某给许培业送了现金人民币200万元,并请许培业对自己多多关照。于是余某某于2014年顺利承接了工程项目。然而,在承接工程后,余某某却倍感资金压力,于是又找到许培业帮忙。许培业专门组织召开会议,从财政专项资金中拿出7000多万元,借给该公司使用,而后收到了余某某送上的好处费300多万元。为隐匿违纪所得,许培业就指使妻子使用多名亲属的资料开设银行账户,并存入自己的违纪所得。他还特别叮嘱妻子,要不定期地销掉原账号并转存,以为这样做,组织就查不到。直至许培业被立案调查,这些账户共存入近6700万元,转出5000余万元。
像许培业这样收受红包礼金、“好处费”的党员领导干部并非个例。
不可否认,部分官员“伸手”的惯性和侥幸心理仍然存在。由于监督、制约缺少“抓手”,官员收受红包礼金普遍具有次数多、时间跨度长的特点,积累了不少“腐败黑数”。
没有“送”就没有“收”。所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都始于“送”。《方案》明确坚持收送一起查、双向打击,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惩治和预防相结合,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行为。印发后全市开展一次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线索大起底,重点查处以下4类问题:一是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礼金;二是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和个人“红包”礼金;三是借节假日、婚丧喜庆之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四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红包”礼金。
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关于整治“红包”礼金问题工作。“明确要求各镇各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定期进行廉政自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进行日常排查;县纪委监委抓整体组织、抓监督检查、抓督促整改,建立起整治红包礼金联动监督长效机制。同时,建立专门的问题线索台账和查处问题台账。”阳西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整治工作以来,共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47条,其中排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线索18条。
聚焦变相收送礼金问题
“明目张胆的行贿受贿风险太大,人情往来、风俗习惯的合理性就成了一些干部敛财的‘挡箭牌’,这种违纪、腐败行为具有模糊、隐蔽的特性,变得比较难以界定,让一些人心存侥幸。”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全国重拳反腐的大背景下,一些腐败行为开始寻找更为隐蔽的形式,为了严惩党员干部利用微信收受红包礼金这一现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越来越隐蔽化的特点,结合问题线索大起底,加大对违规赠送“红包”礼金问题处理力度,深挖细查隐形变异赠送“红包”礼金问题,严肃查处虚开发票套取公款赠送“红包”礼金、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赠送各种支付凭证和消费卡,以及以“专家评审费”“专家劳务费”“交通补贴费”等名义变相送“红包”礼金的行为。
市财政局组织开展针对“小金库”问题的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切断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资金来源,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市审计局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公款送“红包”礼金问题的审计,及时发现有关单位虚列支出、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用公款送礼,以及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积分卡、预付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线索,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今年以来,全市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尤其是违规收送礼金的典型问题,再次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纪律规定,以各方面典型案例为戒,强化法纪意识,知止明耻、知戒守戒,敢于对违规收送礼金行为说“不”,做到不触底线、不碰红线。
文/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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