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安排3000万元旅游发展资金
[摘要]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本报讯(记者/刘文婷)近日,阳江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提出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乡村旅游发展、支持重大旅游项目建设、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等十条措施,促进阳江市全域旅游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推动阳江市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重要战略支点、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
《政策措施》要求,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3000万元旅游发展资金(含统筹安排旅游宣传促销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闸坡、沙扒、东平、春湾等镇创建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引导旅游特色村、乡村旅游、自驾车营地、民宿、农业公园、特色农产品开发、休闲农业及农旅融合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一批支撑作用大、关联带动强、市场前景好、对阳江品牌有塑造力的滨海、温泉、乡村、生态、文旅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对重大旅游项目采用贷款贴息、无偿补助方式予以支持。推动旅游与文化遗存、文化创意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精品,推进“南海Ⅰ号”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推动历史文化遗存“活化”工程,促进地方特产和文化等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进阳江市海丝文化名城建设。
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方面,《政策措施》要求,支持构建全市便捷“快进”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着力构建“换乘一体化、节点网络化、功能旅游化、旅途便捷化”的交通集散网络,促进阳江智慧旅游发展,支持“旅游厕所革命”。优化旅行社业务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加快旅游经营项目审批进程,营造宽松的文创发展环境,持续开展环境整治提升大行动。
《政策措施》还提出支持旅游品牌创建工程、支持旅游商品研产销售、加强旅游宣传营销、实施旅游人才培养工程等措施。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等给予相应资金补助,支持“粤菜师傅”工程;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宣传销售地方特色、时尚性、实用性、便携性旅游商品,鼓励各县(市、区)发展地方标志性特色旅游商品,扶持多渠道展销宣传阳江旅游商品;构建行之有效的多种平台营销推广体系,大力宣传推广阳江旅游产品和全域旅游品牌;鼓励培养旅游管理经营、专业技术、非遗传承人、旅游文创、服务技能、导游解说和乡村旅游等各类旅游人才,引进高层次旅游人才,奖励高水平职业技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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