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抽两包中华 “豪气”惯偷被擒
[摘要]两月盗窃商铺逾30家且只偷现金
本报讯(记者/刘空 通讯员/刘巧玲)茂名电白籍男子汪某某是一名盗窃惯犯,无正当工作的他,为满足日均千元的消费水平,两个月内盗窃商铺30余家。7月28日,该名盗窃嫌疑人被阳西警方抓获归案,即将面临“四进宫”。
今年6月以来,阳西县城连续发生多宗盗窃商铺案。阳西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刑侦、巡警以及织派出所等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该系列案进行侦查。专案组对各个案发现场走访调查发现,这些案件都有相同的特点:嫌疑人在凌晨1点至5点间作案,挑选只有玻璃门而无其他防盗设施的商铺破门而入,且只偷现金,其他贵重物品一概不拿。民警由此判断嫌疑人为单人作案,通过智慧新警务系统查找比对,最终锁定汪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专案组安排警力从7月25日起在重点部位开展伏击。经过连续三天三夜的守候伏击,7月28日凌晨2时许,民警在325国道阳西县城路段发现一名男子鬼鬼祟祟出现在某商铺门口,用力摇晃店玻璃门实施作案,遂立即上前对该男子进行控制。经核实,该男子即为汪某某(男,42岁,茂名电白人)。
经审讯,汪某某对在阳西县城盗窃三十多间商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就在被捕当天,汪某某已进入三家店铺盗窃,但是没有偷到现金,正准备进入第四间店铺作案时被抓获。民警当场从王某某身上缴获现金1600余元,据其供述是前几天盗窃所得还没花完。
据了解,42岁的汪某某尚未结婚,没有正当工作,也没有固定住所。他花钱大手大脚,每天要抽掉两包“中华”牌香烟,日均花费1000多元钱。没有一技之长的他以盗窃为生,竟认为“打工很辛苦,不如偷来钱快”。民警经查询发现,汪某某有一次抢劫前科、两次盗窃前科,今年5月27日刚刑满释放,6月又开始作案。当被问到为什么只偷现金,汪某某表示现金可以直接用,其他东西还得卖了换钱,比较麻烦。
目前,嫌疑人汪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阳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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