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环境
[摘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本报讯 (记者/刘空)7月16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松伟率执法检查组对阳江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要求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履职,协同合作,努力形成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强大合力,为推动阳江市文化事业迈向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检查组先后到阳春市、江城区和阳东区等地考察,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近年来,阳江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截至目前,全市5个文化馆和4个公共图书馆均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建有博物馆3个、公共美术馆3个、省级流动图书馆5个、流动图书服务点110个。全市共建成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点94个、市级示范点40个,并于2018年底基本实现了全市827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
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职尽责,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向纵深发展,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转变公共文化服务理念,注重多部门协作,狠抓工作落实。要强化机制队伍保障,营造良好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环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创新文化供给模式,推进文化队伍建设,努力开创阳江市文化事业发展新局面。
副市长程凤英参加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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