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放建筑垃圾法律意识淡薄
日前,笔者在市区发现一处建设中的自建房,临时工地周边只有简陋的围挡,建筑垃圾、施工物料乱堆乱放,侵占道路,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存在安全隐患。
上述问题暴露出业主及施工方法律意识淡薄。根据阳江市城市综合管理考核相关规定,市政道路工地要结合道路交通组织、安全实际情况进行围挡,围挡必须牢固、整洁。现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知法懂法守法就是对个人行为最好的保障。自建房业主有义务督促施工方规整堆放物料,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监管部门应继续加大巡逻力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督促整改与处罚相结合,在社会上起到宣传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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