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一男子用裸照威胁前女友

阳江日报 2019-07-17 13:54

本报讯(记者/刘空 通讯员/鲁悦)热恋时拍下“纪念裸照”,分手后被男方用于敲诈勒索,负心男子张某用“裸照”威胁前女友,拒绝还债并勒索钱财。近日,阳春市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2016年,犯罪嫌疑人张某与受害人严某确立恋爱关系。交往期间两人外出游玩时,沉溺爱情中的严某自愿让张某拍摄不雅照片和视频,并陆续借款3万余元给张某用于偿还债务。2018年底,双方分手后张某给了严某一张3万余元的欠条。

2019年5月底至6月初,犯罪嫌疑人张某背负多笔网贷,还款压力大,面对前女友严某的追债,其以手上有严某的不雅照片和视频为由,通过微信转发不雅照和语言威胁的方式向严某敲诈勒索2万元人民币并要求严某归还欠条,恐吓称会将严某的照片和视频在网上传播以及印成相片在街道张贴。

严某为了让张某删除自己的不雅照片和视频,被迫通过微信向张某支付了人民币5000元,并与张某约定于2019年6月15日见面交易剩下的现金和借条。张某于见面交易的前一晚被阳春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有抢劫犯罪前科,曾被判入狱十一年,2015年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沉迷赌博,四处借钱偿还赌债。6月27日,阳春市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严某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涉嫌敲诈勒索罪,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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